性禁区被打破了,性唾手可得。性从短缺走向相对充裕,甚至泛滥。因而,无论宏观的社会层面,还是微观的家庭层面,性,都需要管理。 文/陈旧
国际上衡量一国国民性现状常用的三个数字:第一,每人一生中的平均性伴侣数,美国大概是13个,法国最高是16个,中国人平均2.7个;第二,第一次发生性行为的平均年龄,美国是15岁左右,中国是21岁多;第三,每人一年性生活平均次数,法国人是160多次,中国人大概是67次——无论是从哪一个指标衡量,中国人的性状况都难称“先进”,起码和节节高的GDP差得远。
考虑到为数众多的边缘身份与老年人群,联想到国人喜做不喜说的低调作风,疲软的指标其实不能代替真实的欲望图景。在新浪网的一项万人网络大调查中, 71.89%的人选择“可以接受”一夜情,杜蕾斯的一项调查中33.7%曾经发生过“一夜情”;15%的青少年曾与网友发生性关系。
性的混乱不仅传播疾病,也催生了腐败。在1999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被查处的官员百分之百包养了“二奶”;性病高发人群依次是性工作者、个体工商户(私企老板)、汽车司机、营销人员和党政机关干部。
性是生理的也是社会的。性压抑的结果是许多人生理和心理上受伤害,历史已经证实了这一点。那么性开放呢?
当《男人装》杂志上登出未成年超女邵雨涵的那些欲脱未脱欲露未露的写真,再热爱幼齿的成年人也不忍观看。而年度大戏超女的PK场上,小女生们似有意似无意撩起了裙子。在午夜,所有的发廊成了“红灯区”,所有的广播电台都是“成人台”,所有的电视台都是“性病台”,20年前的女听众羞答答地说“俺把身子给了他”,现在却脸不红色不改地大谈:“我还没有达到性高潮,他就……”
无论宏观的社会层面,还是微观的家庭层面,性,都需要管理。
换偶:合法更要合情?
这个当下最热门的话题由一向言论大胆的社会学家李银河提出,余波从电视荡漾到网络,激起新一轮关于人性的大讨论。两种小动物也被无辜涉及:一种是鸡,一种是狗。反对者观点可概括为二:换妻不如叫鸡;换偶狗都不如。前者是男性沙文主义者的内心独白,后者则秉持了秦香莲们传统的悲怆心声。
李在博客中将换偶定义为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娱乐活动或生活方式,照她的理解,这和两口子一起逛逛街、爬爬山、打打拖拉机没啥区别,或者至多如敲开邻居家的门,对不起,借借你老婆用下,好吗?为表示感谢,我也带来了我老婆。我猜想那些义愤填膺的反对者和20年前那些向公安检举揭发别人换偶行为的邻居和居委会大妈都是同一群人,那些倒霉的换偶先驱们,他们不过想“娱乐一下”,结果稀里糊涂丢了性命。根据凤凰网近期调查显示,46.6%的网友认为换偶行为很正常,可以接受。再过20年,换偶是否还值得讨论?
李赞同(或起码不反对)换偶行为是因为它没有违反李的性学三原则(自愿、私密、成人之间),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果然,李关于换偶的言论得到了木子美的认可,木子美认为夫妻一起出轨,吻合婚姻的契约。虽然康德认为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合法使用对方的性器官”,薛兆丰说婚姻是“终生批发的期货合同”,面对质疑,李银河最应该庆幸的是,幸而王小波已经身故,否则面对蜂拥而至的文艺女青年文艺女中年文艺女老年换偶的请求,她将如何应对?
小姐问题:教育还是惩戒?
据报载,10月11日,哈尔滨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组织了一次针对50多名CSW(女性性工作者,也即所谓“小姐”)的宣传教育活动。这些小姐们在公开身份与职业的状态下,接受了一次预防艾滋病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特殊教育。公安部门的难题是:是马上把她们抓起来,依法罚款并劳动教养,还是宣传教育之后,任她们回去重操旧业?
《新周刊》2001年年底指出的“小姐”问题依然考验着国人。伴随着艾滋病的蔓延,这一问题更被上升到亡国灭种的高度重新加以衡量。早在1989年,世界有关团体就倡议各国娼妓合法化和组织化,实行妓女定期体检与挂牌服务制度,中国也有学者提出设立“性特区”,或“性服务分级管理方式”。
在中国,人们对待一些棘手难题的通常方式是采取犬儒态度——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干脆不承认。比如同性恋,比如小姐问题。
安全套广告:生还是死?
中国的电视上出现不了杜蕾斯,但中国的电视上有“男儿当自强,我要领头阳”和“洗洗更健康!”,杰士邦虽难登大雅之堂,但“中央一套”牌、“雷锋”牌、“大盖帽”牌安全套,却经常在社会新闻版块掳人眼球。
中国人对安全套的厌恶几乎是天然的:不喜欢“穿雨衣洗澡”有之,说它大大提升了男性前列腺炎和女性子宫颈癌发病率的有之。这种基于私人理由的厌恶被扩散到了公众领域,以至于在皮包里搜到安全套,警察就能把你当性工作者抓起来,安全套放进娱乐场所,所有正人君子必定绕道远走,余秋雨老师的书和安全套放在一起,也常有人把余老师和妇女用品联系在一起。
中国1989年制定的《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一些有关性生活产品的广告向社会宣传,有悖于我国的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因此,无论这类产品是否允许生产,在广告宣传上都应当严格禁止”。1998年10月,杰士邦以主题为“无忧无虑的爱”的品牌广告登上了广州80辆巴士,仅33天就被强令撤下。2004年11月15日—21日,被各地计生、疾病预防等部门的专家呼吁很久的安全套广告终于悄悄地在央视羞答答地试播,奇怪的是,这则以“珍惜生命,预防艾滋”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原本应该停留5秒的赞助单位名字被快速闪过。
就计划生育、预防疾病特别是艾滋病而言,安全套无疑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在马来西亚,马来人会骄傲地指着郁郁葱葱的橡胶园说:是我们的橡胶,救了你们中国人!
性贿赂:罪还是错?
根据性交易的定义,法学家给性贿赂下的定义是:通过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色情和性服务,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性贿赂入罪的讨论,始于10年前。1996年修订《刑法》时,一些专家已经提及增加“性贿赂罪”,10年后,这一当时尚属新鲜的犯罪词语,已成为反腐战中的关键词与主旋律。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省部级大案中,几乎每人都有情妇。2006年“两会”期间的一组数据被公布: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一位纪检监察人员甚至说,绝大多数腐败分子的腐败起点,都是从接受他人提供色情服务开始的。
性贿赂虽已成社会公害,法制界仍未有定论。从操作层面上看,“性贿赂罪”立法化存在着量刑以及取证难题。“性贿赂”的贿赂物是“性”,而性是无法量化的。是一次性关系构成犯罪,还是两次、三次?但在道德疲软的今天,“性贿赂对社会的危害已经不是道德范畴所能调整”。
同性恋:婚或者不婚?
最近,不时有人感叹,同志真是越来越多了。陈丹青说他真想成为同性恋,李银河也这么说。中国有3000万或明或暗的同性恋,或者更多。这样一个相当于中等国家人口的巨大群体,在以前,或有意或无意地被忽略了。
中国五千年历史,并无残酷迫害同性恋的记录,除了“文革”那一特殊时期,从未有人因同性恋活动被判死刑。但在1997年中国新的《刑法》实施前,某些同性恋性行为被认定为流氓罪;直到2001年,中国才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删除。
据统计,90%的中国同性恋者最终会走入婚姻——或为世俗压力所迫,或为传宗接代,这些步入异性婚姻的实际同性恋者,正在成为中国社会中潜藏的一颗颗定时炸弹——婚后20年发现老公是同志,岂不是惨过老公包二奶?
李银河屡败屡战地提出同性婚姻法案,固然吓了道德论者一跳,同性恋者也并不领情:谁稀罕你们千疮百孔的异性恋婚姻制度了?
性教育:从娃娃抓起?
日本人的性教育从幼儿园开始,台湾则提前至小学高年级,荷兰人6岁起就开始接受系统的性教育,小朋友从小就会和父母讨论性话题、红灯区——你可能想象不到的是,开放的荷兰拥有欧洲国家最低的青少年怀孕比率。
相形之下,中国人的性可谓觉悟得太迟。旧有新婚夫妇洞房夜不得其门而入的传闻,今日媒体的社会版也不乏少女未婚产子马桶溺毙的新闻。反对青少年性教育者的理由是,讲了会诱导更多青少年发生性行为——但实情却是,这一代青少年中国人几乎从一出世,就身处泛滥无节制的性的信息海洋之中。据调查,当下互联网70%的内容与性有关。
在各大妇产医院,轻车熟路面不改色人流七八次的少女已不鲜见了,广州的男科医生也发现,他们的顾客面孔越来越年轻,原本只有老男人才会得的前列腺炎也跨界到了这些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身上——性生活太早且无节制是最重要诱因。青少年性教育最现实的考虑是学会保护他们自己,尽可能减少未婚先孕和人工流产,否则怎么指望这些流产过和得前列腺炎的祖国花朵成为未来的建设栋梁?
有道是赶早不赶晚,刚刚落幕的广州第四届性文化博览会,有父母携3岁幼儿光临,大看春宫图,大玩性游戏。报载3岁小儿看到“口水乱流”,最后“靠到妈妈胸上”睡着了。
分级制:不仅仅是电影?
千呼万唤始终不出的电影分级制2003年本要出台,却因为一部背时电影《大鸿米店》的恶劣炒作,生生给吓回去了。现在看来,相比电视、广播、广告、杂志、网络等领域的全面沦陷,电影分级制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如果说充斥黄金时段的丰胸与壮阳药物广告还不足以让人倒胃口的话,请打开午夜的收音机吧,请上任何一个门户网站的图片频道吧,三级,所谓三级在这里已是小儿科。某卫视广告里,一个金发美女口含一根粗大的巧克力棒,一点点地把它吞下去,从她亢奋的表情和挑逗的眼神,你很难想象那是一根真的巧克力棒。如此赤裸裸地以性为唯一诉求,只能说明中国传媒想象力的极度匮乏。
哲学家博西亚说,消费社会中的人或消费者所崇尚的是一种新道德——即所谓“享乐道德”,他们把享受生活当作人生的一种义务——以至于长期的清教主义被消解之后,身体被“重新发现”了,它成了最精致的消费品;身体(尤其是女人的)出现在广告、时尚和大众文化中;身体被种种健康术、营养术和医疗术所包围;人们为青春、优雅、男子气/女人味而着迷;而性生活中的肉体快乐更是不在话下——这真是我们时代的最好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