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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谴责菲警!为十个生命的逝去默哀……

       这就是我,一个普通的女孩。

       留着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脸上偶尔蹦出的痘痘,处处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是的,我长大了,我已不是以前那个扎着冲天辫,整天胡闹的小女孩了。如今的我,思想逐渐走向成熟,对很多事务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不再人云亦云。

       我喜欢自由。对于自由的渴望,其实也是每个人本能的渴望。但我追求的却是自由地在思想天地里遨游,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在满脑子的胡思乱想中发呆。这些思考,触发了我对世间每一物的感悟,客观地对自我发表议论。这种自由,岂非人生一大乐事哉?

       我喜欢放声大笑,把所有不满和悲伤摆脱掉。人生苦短,何苦整天闷闷不乐?珍惜拥有的一切,快乐地生活,就是幸福。

        有人说过,人性是有两面性的。我想,我就是这么一个例子。我比较害羞,不太敢表现自己,但在一次活动中,班里第一个上台唱歌的就是我;面对挫折和困难时,我总能坚强地挺过去,可在平时,丢了块橡皮也会使我哭得稀里哗啦;看见半杯水时,我先悲观地想:没了半杯水,怎么办?尔后又惊喜地发现,哦,还有半杯水!

      这就是我,一个仍很普通的女孩。

       时间会证明一切,也会冲淡一切。何苦戚戚,用漫长的生命去证明一个被遗忘的世界?

       我们拥有了追逐青春的权利,却失去了挥洒青春的权利——如何选择?青春就在这种犹豫不决中度过了。

       不要整天抱怨命运不公,因为命运本来就很不公平。不要奢望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后,又打开一扇窗,开窗只是因为他忘了关窗,更多时,他会给所有的门窗上锁再加固。不要天真地认为奋斗可以改变命运,因为命运不是只靠——或者说,根本不靠——主观因素确定的。不要看着就乐观地想“有半杯水”,因为失去的半杯水将永远失去,剩下的半杯水还会继续蒸发。摆脱现状的方法,唯一的方法——做梦。现实很残酷,它不给很多人活路。

      当神圣的土地失去后,悲壮地倒下比屈辱地站立更可体现出生命的价值。                    

                                                                                                                              ——题记

       山,是多么的雄伟;水,是多么的温美;每一处土地都如此的富饶;这就是不久后将不属于我的天下!

       如今的大明已满目疮痍:李自成重新归来,即将到达京师;皇太极蠢蠢欲动;还有呢?还有无数的农民军,无数想夺我江山的农民军!大明风雨飘摇二百多年,如今即将断送在我手上,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无能为力……

       我17岁承继大统,几个月后,一代巨监魏忠贤落马;名将袁崇焕率领辽东铁骑屡次破后金;洪承畴、左良玉、孙传庭、卢象昇等人,他们都英勇骁战,一次又一次镇压了农民军。为什么,为什么还是回天乏术?

       我何尝不想做一个与尧舜齐名的君主?掌权以来,我夜以继日地工作,不敢有丝毫松懈;为了节省开支,衣服破了只打补丁,后宫妃嫔无一衣着华贵……然而大明终究是危在旦夕——人定胜天?笑话!

       成者王侯,败者贼寇。历史上,没有多少末代君主会有好下场。那么,让我这个贼寇用自己的生命来仗节死义吧。即便大明昔日的光芒已殆尽,但大明的思想,大明的文化,大明的历史,大明的辉煌,大明最后的悲壮永不会被历史无情地洗刷掉,即便是李自成、皇太极、无数抢江山的农民军!让我用自己的生命向后人诉说吧:虽然我失败了,但我也有作为君主的最后一点尊严,我宁可死也不向李自成卑躬屈膝地求饶,我也可以证明我的无畏,绝不退缩!

       苍凉的秋风吹来,身旁的朽木轰然倒下,孱弱的野草摆了摆,依旧站了起来。难道我还可以站起来吗?

       起于东南,止于西北。终结吧,让一切回到起点。在这个世界上,再绚烂的花朵也会有凋谢的一天,再坚固的城墙也会有倒塌的一天,何况只是血肉之躯的我? 走过去吧,走到那棵大树旁吧,崇祯,那就是你的宿命归地,就像那朽木一般 ——

       宁可悲壮地倒下,绝不屈辱地站立!

       后记:明思宗朱由检死了,大明王朝也灭亡了,但是那种精神没有消失,它已深深溶入每个华夏子孙的血液里,使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不衰,倍经磨难而更强。即使后来我们经历了列强侵华、日本侵华,但只要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会为了自己的祖国而奋战到底,绝不当亡国奴!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就有了希望,我们总有奋起的一天!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根本动力。 

 

 

                         

       昨天下雨,我拿了把雨伞去书店。见了朋友,她已经有伞了,我便顺手把它放在楼下。从书店回来,发现伞不见了,估计是被别人顺手“牵”走了。

       这使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件事。大概在几年前,也是一个下雨天,有一把旧伞放在妈妈的办公室的座位旁。当时,她正准备离开,也“顺手”拿了。此后,那把伞一直心安理得地待在我家。

       这两件好像都是小事。

       却又好像不是小事。

       记得读幼儿园时,老师教过我们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说的是一个小孩拾金不昧,主动上交给警察叔叔。不过,这样的事,现在不会再发生了。其一,基本不流通一分钱了;其二,即使真有人丢了,也没人屑于去捡。

       现在让我做一个假设:如果那人丢的不是一分钱,而是一块钱,五块钱,十块钱,二十块钱;或者是其他有价值、有用的实物——当然,绝非“丢包党”所为——被你捡到了,你会怎么办?交给警察,还是为己所用?

       相信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不就是一件小事嘛,东西也不是贵重,捡了失主也不在乎——也许这些理由并不充足;不过,我知道,会有更多道貌岸然的君子找出更多理直气壮的理由——退一万步讲,即使你是那绝少的一部分,捡到东西后交给警察,敬爱的警察叔叔也会用打量天外来客的眼光扫描你,再甩一个白眼,说:“面额太小不能立案!”

       捡小便宜这些事,在我们身边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我们只是普通人,并不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从小受到的教育也不会使我们做抢银行、贩毒之类的事。但是,传统教育并没有禁止“道拾遗”呀,身边又有许多捡小便宜的人,渐渐地,我们就形成了一个可怕的观点:偷、抢财物是不允许的,但“捡”财物是允许的——然而,静下心想想,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

       好像有点危言耸听?

       你会说,捡的财物价值不大,这就明显有别于那些歹徒。姑且不论价值问题。其实,这些行为最大的还是体现出一个人的素质所低下。素质,是体现在小事中的。它与权位无关,与财富无关。它直接反映了一个人乃至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的灵魂是否高尚,也是给他人的第一印象。如今,贪小便宜已经成了国人的通病。对于外国人对中国的恶评,我们是不是应该放下板砖,反思一下我们中国社会怎么了?

       国人真的需要做点什么了。素质不是小问题,试想,一个整天贪小便宜的人,你会跟他合作吗?于城市、于国家也同理。国人的素质若再不提高,那么中国要想富强,得到各国真正的尊重,还很遥远。

       提高素质真的不难。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少贪那一点小便宜也无伤大体。举手之劳,我们的道德就会变得高尚,何乐而不为?

       还有一点,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我们绝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

       前一阵子,我去书店买书。那天人很多,出口处更是人声鼎沸。突然,我前面的一个人掉了几本书,旁边就有人迅速捡了起来。我没吭声。此后,我的心竟生出了许许罪恶感,觉得是我造成的,无法原谅自己。

       多么希望,在国内可以出现这么一个情景:有人丢了东西,旁边的人捡起来,对那人说:“先生(小姐),是你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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