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雨,我拿了把雨伞去书店。见了朋友,她已经有伞了,我便顺手把它放在楼下。从书店回来,发现伞不见了,估计是被别人顺手“牵”走了。
这使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件事。大概在几年前,也是一个下雨天,有一把旧伞放在妈妈的办公室的座位旁。当时,她正准备离开,也“顺手”拿了。此后,那把伞一直心安理得地待在我家。
这两件好像都是小事。
却又好像不是小事。
记得读幼儿园时,老师教过我们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说的是一个小孩拾金不昧,主动上交给警察叔叔。不过,这样的事,现在不会再发生了。其一,基本不流通一分钱了;其二,即使真有人丢了,也没人屑于去捡。
现在让我做一个假设:如果那人丢的不是一分钱,而是一块钱,五块钱,十块钱,二十块钱;或者是其他有价值、有用的实物——当然,绝非“丢包党”所为——被你捡到了,你会怎么办?交给警察,还是为己所用?
相信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不就是一件小事嘛,东西也不是贵重,捡了失主也不在乎——也许这些理由并不充足;不过,我知道,会有更多道貌岸然的君子找出更多理直气壮的理由——退一万步讲,即使你是那绝少的一部分,捡到东西后交给警察,敬爱的警察叔叔也会用打量天外来客的眼光扫描你,再甩一个白眼,说:“面额太小不能立案!”
捡小便宜这些事,在我们身边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我们只是普通人,并不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从小受到的教育也不会使我们做抢银行、贩毒之类的事。但是,传统教育并没有禁止“道拾遗”呀,身边又有许多捡小便宜的人,渐渐地,我们就形成了一个可怕的观点:偷、抢财物是不允许的,但“捡”财物是允许的——然而,静下心想想,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
好像有点危言耸听?
你会说,捡的财物价值不大,这就明显有别于那些歹徒。姑且不论价值问题。其实,这些行为最大的还是体现出一个人的素质所低下。素质,是体现在小事中的。它与权位无关,与财富无关。它直接反映了一个人乃至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的灵魂是否高尚,也是给他人的第一印象。如今,贪小便宜已经成了国人的通病。对于外国人对中国的恶评,我们是不是应该放下板砖,反思一下我们中国社会怎么了?
国人真的需要做点什么了。素质不是小问题,试想,一个整天贪小便宜的人,你会跟他合作吗?于城市、于国家也同理。国人的素质若再不提高,那么中国要想富强,得到各国真正的尊重,还很遥远。
提高素质真的不难。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少贪那一点小便宜也无伤大体。举手之劳,我们的道德就会变得高尚,何乐而不为?
还有一点,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我们绝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
前一阵子,我去书店买书。那天人很多,出口处更是人声鼎沸。突然,我前面的一个人掉了几本书,旁边就有人迅速捡了起来。我没吭声。此后,我的心竟生出了许许罪恶感,觉得是我造成的,无法原谅自己。
多么希望,在国内可以出现这么一个情景:有人丢了东西,旁边的人捡起来,对那人说:“先生(小姐),是你丢的吗?”